家長專區
家長會
家長志工
新校務系統問答專區
行事曆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行事曆
學校簡介
校史沿革
交通路線
連絡我們
校園環境
建德校歌
校園平面圖
行政單位
校長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處
幼兒園
人事室
會計室
教育儲蓄戶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
報名簡章
錄取名單
113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一覽表
新生與轉學生專區
新生報到專區
新生入學專區
轉學生(轉入/轉出)相關說明
113年建德國小暑假轉入生說明
113學年度編班結果公告
升學資訊
相關資料
疫情停課資訊
111學年度防疫相關訊息
防疫相關規定
線上教學及學習資源
學生如何登入Google Classroom
線上教學注意事項
課程計畫
113學年課程計畫 ( 113.08.29核定版)
宣導網站
家庭教育專區
防疫大作戰
校園植物
建德閱好-閱讀電子報
閱讀特色課程學生作品
校園霸凌專線
校園霸凌電話專線及學校投訴信箱
認識校園霸凌
總務處
總務處:曾彥運 主任
一、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總務事項。
二、擬訂本處各項章則、工作計劃及行事曆。
三、督導本處各組辦理應辦事項並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
四、規劃校舍之興建與修繕。
五、工友之調配督導與考核及管理。
六、房舍教室之調配。
二、計劃並辦理校舍場地及美化環境事宜。
三、計劃並辦理校舍建築及整修事項。
四、飲用水及水電管理與維護。
五、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購置保管及分發事項。
六、校產管理、檢查、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
七、公共場所及各項活動會場佈置等事項。
八、校舍及宿舍管理維護事項。
九、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二、擬訂本處各項章則、工作計劃及行事曆。
三、督導本處各組辦理應辦事項並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
四、規劃校舍之興建與修繕。
五、工友之調配督導與考核及管理。
六、房舍教室之調配。
七、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項。
八、辦理家長會事宜。
九、擔任防火管理人並辦理防護團組訓事項。
十、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事務組長:陳俊光 老師
一、各項庶務章則之擬訂。二、計劃並辦理校舍場地及美化環境事宜。
三、計劃並辦理校舍建築及整修事項。
四、飲用水及水電管理與維護。
五、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購置保管及分發事項。
六、校產管理、檢查、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
七、公共場所及各項活動會場佈置等事項。
八、校舍及宿舍管理維護事項。
九、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出納組長:葉慧敏 老師
一、公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事項。二、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保管事項。
三、編製現金結存表。
四、暫收暫付預付款項之收付。
五、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費存解事項。
六、公庫支票及領款之會簽事項。
七、午餐出納事項。
八、扣繳各類所得事項。
九、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文書業務:張珈華 小姐
一、典守學校印信。二、辦理公文收發繕校登記。
三、擬定文書處理章則事項。
四、公文保密及文書歸檔與保管事項。
五、擔任全校性會議紀錄及整理各種集會報告事項。
六、發布學校對外之新聞報告。
七、辦理公文查詢及研考業務。
八、不屬各處室公文處理及校長交辦事項。
九、印製資料文件及印刷用具之保管與調配。
十、零用金之保管登記及支付等事項。
午餐秘書:羅匡廷 老師
一、教職員工勞健保業務二、 辦理午餐開標事宜
三、 食材原物料管理
四、 協助監廚
五、 發放牛奶及豆漿
六、 弱勢兒童國產乳品供應計畫
七、 協助食材驗收及退換貨
八、 用餐人數調查
九、 貧困兒童午餐補助申請
十、 午餐反映表整理
十一、午餐緊急事件應變與處理
十二、召開廚工會議及午餐委員會
十三、辦理午餐評鑑、稽查及訪視
十四、寒暑假低收學生午餐補助券調查、申請及核銷
十五、每日廚餘統計
十六、供應廠商訪視
十七、廚工考績
十八、午餐費繳交調查及催繳
十九、其他交辦事項
午餐幹事 : 汪盛璇 小姐
一、 辦理午餐開標事宜二、 食材原物料管理
三、 廚房環境衛生管理
四、 廚餘回收及管理
五、 協助監廚
六、 柴油空汙登錄
七、 協助食材採購、核銷、驗收及退換貨
八、 午餐緊急事件應變與處理
九、 召開廚工會議及午餐委員會
十、 午餐成本控制
十一、辦理午餐評鑑、稽查與訪視
十二、食材供應廠商訪視
十三、廚工契約、考績、薪資及考勤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午餐營養師:王雅函 小姐
一、 學校午餐菜單設計及營養分析二、 營養午餐教育
三、 食農教育
四、 預估採購預算擬定食材規格
五、 廚房環境衛生與安全管理
六、 廚餘回收及管理
七、 協助監廚
八、 發放牛奶豆漿
九、 協助食材驗收及退換貨
十、 食材烹飪與調製指導
十一、食材非法添加與餐具清潔抽驗
十二、午餐反映表整理
十三、午餐緊急事件應變與處理
十四、管理「校園食材登陸平臺」
十五、獎勵金申請及核銷
十六、辦理午餐評鑑、稽查與訪視
十七、接受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任務指派
十八、每日廚餘統計及填報
十九、食材供應廠商訪視
二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