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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下稱輔導員)114學年度第2學期入校諮詢輔導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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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依據國教署114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703號函辦理。
  • 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國教署提供國民中小學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申請事宜摘要如下:
    • 114學年度第2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115年2月23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 申請日程:
      • 第1梯次:自115年1月6日至1月19日止。
      • 第2梯次:自115年2月23日至3月2日止。
    • 申請程序:
      • 登入該署「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aspx):
        • 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本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優先入校輔導。
        • 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學校檢核確認到校服務之日期及時間。
      • 審核通過後:
        • 學校務請主動聯繫輔導員,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地處偏遠或無大眾運輸方式可抵達之學校,請適時提供輔導員入校交通及膳宿協助。
        • 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惟審核通過後,倘因學校臨時取消邀約,輔導員於學校取消前已發生之交通、住宿及其衍生之費用,由學校全額支付。
        • 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學校應完成回饋意見表,未完成者本署列入後續申請審核評估之參據。
    • 輔導員入校方式為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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