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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文化部辦理111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12日文交字第11030372751號函辦
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
向交流,依「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
動處理要點」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
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考量全球藝文創作及交流模式於疫情期間突破限制之發展
趨勢,111年度徵件開放「得以數位工具及平台進行線上交
流展演」方式辦理,本案補助要點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
訊網(https://reurl.cc/jgQ6kD)。
四、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鄢小姐,電話:02-
8512-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