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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建德國民小學學校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管理規範

本校冷氣使用規定依照基隆市政府(依教育部 111 3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1110005488號函;及基隆市政府111 2 25 日基府教國貳字第 1110206876號函辦理。)辦理。冷氣使用月份為每年56 月及 910,天氣轉陰冷或氣溫較低時,各班導師及任課教師應依照冷氣使用規範主動約束冷氣使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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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4334216 · 地址:基隆市[204]安樂區安和一街3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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