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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社會救助金專戶(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指定捐款「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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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救助金專戶(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二、本案扶助對象為「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未領有其他公費補助之弱勢家庭學生,提供助學金,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請貴校協助有需求之學生提出申請。
三、檢送「經濟弱勢邊緣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各1份,請於期限內以學校為單位採人工交換、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地址:202201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提出申請,信封請註明「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韓先生收(申請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學生助學金)」。

相關附件
  • 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ODT